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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熏在我眼里 发表于 2007-7-16 22:20

同居时代,为了爱?还是为了!?(

曾经感叹社会进步的太快,以至于自己也在茫茫的时代中迷失自我,每天大量的垃圾信息充斥着本就不清醒的头脑。每当夜幕降临机械的打开电视机,看着乏味的以裸为永恒主题的娱乐节目。忽然想起,这个混乱的年代已经把自己也代进了可怕的习惯中,习惯了议论所谓红人的是非恩怨,习惯了用鄙夷的眼神看着匆匆走过身旁的农民兄弟,习惯了大学生的堕胎丑闻,习惯了混乱的年代,自然也习惯了其间林林种种的所谓的奇闻怪事。

    同居是男女两个人的私事,如果没有金钱交易、不伤风化、无碍别人,谁和谁睡到一张床上和法律无关。一旦同居带来麻烦,未婚同居者要付出年轻的代价、已婚同居者面临丢失自由的苦果。关于同居所造成的社会和个体损失比比皆是,因为年轻、因为草率、因为好奇,可真正住在一起的时候却不得不面对烦琐的生活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不付责任的试想一下,当同居还没有开始的时候你只是因为而选择住在一起那不如找个钟点房两人吃个快餐更加的酣畅淋漓。毕竟满足了双方的生理要求就达到了最终的目的。

    笔者不可否认的是同居确实也存在些须的优点,比如我们熟悉的香港人的同居现象。既可与爱人享受亲密的恋爱感觉,又可预留一点私人空间,香港“生活易”网站日前进行的一项网上调查显示,过半数已经将结婚提上日程的香港爱侣,希望或者已经选择同居。笔者无聊的总结了一下在同居的人士中不乏三种:第一类,视同居为婚前准备,往往两人对未来的认识一致,心中已经有了白头偕老的打算,只是限于各种客观条件,如时间紧张、资金紧张、结婚典礼有待筹划等,不得不先同居,后结婚。这类人走向稳定婚姻的几率较大。

    第二类人完全将婚前同居当作婚姻的体验,期望能在共同生活中不断建立对婚姻的信心,一旦发现对方不是自己所期待的,能够很快结束感情。这样的同居背后,可能隐藏着对感情的迷惑不解,对对方的不信任。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结果只能给当事人造成伤害,毫无积极意义可言。

    第三类人可能由于对结婚失去信心而选择同居。他们认为自己的感情相当稳定,而结婚这种形式上的束缚反而会对两人感情带来伤害。实际上,这样的情侣需要坦诚沟通,了解彼此对待同居的态度,否则容易让对方心灵受伤。

    其实笔者所熬述的并没有贬低同居这种正常的社会行为,就像我们所经历的往事一样已经见惯不惯了,可笔者只想深究一下同居的同仁们是为了爱而同居还是因为同居而。如果真的是因为两人真正的相爱而同住一个屋檐下继而水到渠成的行鱼水之欢固然任何人都不会有什么异议。只怕那些衣冠禽兽们打着爱情的幌子行些苟且之事。笔者曾经写过一篇名为《如果你不能给她嫁衣就别去解她纽扣》的文章,就笔者个人而言女孩子们更加需要些矜持的东西,中国不是有句老话说的好吗,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还是很难拍响的。自重、自爱才是真……

烟熏在我眼里 发表于 2007-7-17 22:12

怎么没人顶呢?

合金弹头 发表于 2007-7-19 21:37

同居可以,但男方必须娶女方,玩玩就甩的连狗都不如
爱上她,就永远给她幸福,否则就不要爱上她
玩弄感情的人是我最鄙视的
心里的痛是最痛的

烟熏在我眼里 发表于 2007-7-20 14:54

回复 #3 合金弹头 的帖子

要是男人都跟你这样想那就好了```

笑忘书 发表于 2007-7-22 17:28

我觉得话题比较无聊
都什么年代了 !
没必要再去讨论这个了
只要两个人相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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