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叫邵泽荣,身份证号码是,372822196707173437,手机号码是13287188836,是山东省郯城县港上镇邵庄村农民。 我举报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孙光明,押案不查,重罪轻办,包庇犯罪分子。事实如下: 2014年12月22号晚上,我被一伙犯罪分子持枪持刀绑架到郯城县火化场门口,被打得口鼻流血,被强迫写下一张2万元借条。歹徒还抢走我的越野轿车,该轿车至今还在郯城县刑警大队院内。 案发后郯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案侦查,陆续抓获三名犯罪分子,朱清启,高士尊,李峰。我与这三名犯罪分子都不认识,也没任何纠纷。从公安局审讯笔录中得知,是刘朋指使他们三人绑架我的,并抢我车的。 刘朋在郯城县交通局上班,是正式职工。刘朋的另一个身份是郯城县黑社会老大,在民间专业放高利贷,手下有好多打手。刘朋在郯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里都有保护伞。这些都是郯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陈刚说的,有录音为证。 案发后三年多了,郯城县检察院一直不批捕,抓了放放了抓,一直拖着。 犯罪分子李峰作案时负案在身,是五年的假释期徒刑,2015年五月份到期。李峰是在假释期间绑架抢劫我,这样的犯罪分子为什么能取保?犯罪分子高士尊被判过多次有期徒刑,是累犯,也没有被批捕,是什么原因呢? 这是临沂市检察院和郯城县检察院办的案子。案发后我多次去上级单位反应,到临沂市检察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北京公安部,直到山东省巡视组批示后,才将刘朋抓获,但随之又放了。 抓获刘朋的当天,刘朋的表姐杨园,是郯城县法院的庭长,找人和我调解,我不同意。刘朋也找了好多人与我调解,但没有调解好,有录音为证。我有好多录音证据,证明刘朋是主犯,都已交到郯城县公安局,郯城县检察院,但他们一直不当回事。 我没办法才去上级单位反应,多次到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北京公安部,直到山东省齐鲁电视台媒体报光后,案件才有转机。 2107年6月,此时至案发时已三年多,三名犯罪分子才被诉至郯城县法院。开庭当天,三名犯罪分子当场指控是刘朋安排指使的,他们是给刘朋办事的,并且问公诉人员杨明强,为什么刘朋不来开庭? 郯城县检察院告知我,已经对刘朋做出了不公诉决定,让我去临沂市检察院申诉。 2017年6月,我申诉到临沂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孙光明告诉我三到六个月给我说法。此后我一直找他问情况,和他见了三次面,他一直拖着不办,每次都让我调解,还说如果不接受调解的话,就一直等,还说再拖几年也没结果的。孙光明处长还对我说,你跑了三年多了,刘朋也没事吧?你再跑几年也没事的,我有当时孙光明处长和我谈话的录音为证。 尊敬的领导,我是一个老百姓,是一个受害者,想讨个说法就这么难吗?孙光明是临沂市检察院控申处的一个处长,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吗?为什么一个处级干部就能保护黑恶势力刘朋呢?还有王法吗?这三年多了,因为打这官司,来来回回,东奔西走,这几年我什么也没干成,我实在拖不起了。 诉求1:请领导帮忙,催催案子抓紧给办了。 诉求2:抓捕黑恶势力刘朋和他的团伙,让刘朋得到法律的制裁。 诉求3:严肃查处孙光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办案 谢谢了! 邵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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