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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4 07: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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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uhui0222 于 2010-7-24 07:39 编辑
各位朋友,我是在山东茶叶市场经营茶叶的一位商人,雇佣了一对老家的夫妻在济南为我看店销货,我就负责在产地进货。他们接待客户,销售产品。今年这对夫妻对我说身体不好了并辞职了,我同意并结算了全部工资。但是马上他们在我的隔壁也开了店,销售和我一样的产品,因为以前都是他们在济南,客户对他们熟悉。而且店在我的前方位置。来的客户都被他们拦了。。。有一个主要的业务小灵通,因为以前是他们身份证登记的,也被带走。好多原本打电话要我产品的,都被他们接电话并发货出去了。我原本进货的途径电话和客户联系方式都被抄走了。现在生意被他们拦的一落千丈。。
这个事情,法律上我能不能告他们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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